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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管理——法律or管理?
来源: | 作者:吴江水 | 发布时间: 2019-09-18 | 17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心是在法律还是在管理?只要将目光聚焦在狭义的法律风险管理而不是广义的常规法律事务处理,就不得不説它的重心是在管理,法律风险只是其侧重的管理对象。因而説狭义的法律风险管理是法学与管理学的重叠区域,是非常特别的一类管理活动,属于面向未来的事前管理。

一、谁更应该搞制度设计?

法律人往往想当然地认为企业管理制度是管理专家的成果,事实上并非如此。绝大部分的企业管理制度是由非管理专业的人员设计而成,而且许多管理人员并未系统地学习过管理。这并不是説非专业人员不能从事管理,我所接触过的最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出自一家央企的工科出身的技术人员而非管理咨询公司。但从总体上看管理学不难理解,只是系统学过更容易上手。

律师从事管理制度的设计看似有点“不务正业”,这种事情似乎应当属于人力资源或其他管理专业。但貌似并没有管理制度设计这个专业,在逻辑、方法上与管理制度设计最为接近的专业是立法学,而这恰恰是法律专业的一个分支,没有谁比法律人更为擅长。而国务院国资委赋予央企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制度审查、决策审查三项职责时,显然并没认为法律专业不应该涉足管理。

二、为什么由律师设计制度?

管理中的许多事务,如人力资源管理和合同管理,都与法律密切相关,许多法律问题并非靠搜百度、看法条就能找出有效、经济、简便的解决方案。因此非法律专业的机构所设计的解决方案,一般都只是完善其管理上的措施,并理所当然地认为法律事务就是出了问题找律师。殊不知解决方案上的跑偏,不仅是有时哪位律师都只有束手无策,而且是在批量制造风险。

例如,许多企业建章立制时完全没有想到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合法化”的过程才能成为合法有效的管理措施,而大批量地使用有缺陷的合同则是批量制造法律风险。此外,许多探索性的业务不得不尽量合法地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才能发展。

另外如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之类的规章制度,往往涉及的问题种类比较多,且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层级,因而有时解决措施需要足够详细并形成体系才能解决问题。在制度中笼统地来一句“严格依法办事”,就连律师看了也会头大。何况还有一些解决方案除了看司法解释和案例还得结合实践经验才能找到,必须将其中的法律问题细化、解决方案细化后列入原有体系,才能让非法律专业的企业人员知道如何操作,并使“规定动作”合法、无误。

法律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难的不是某一个目标的实现,而是多目标的平衡实现。

管理制度的设计,就是把不同体系下的制度、流程、文本交织成完整的体系。

三、制度设计的逻辑是什么?

包括法律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在内,管理制度的设计强调的是量体裁衣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器官移植”。不少企业制度在设计时根本就没有想过为什么要这样设计,也有企业将管理制度当成是通用的标准化产品直接照搬。由于每个企业所掌握的资源不同,对资源利用的能力也不相同,因而不合身的制度虽然未必致命,但会像落后的变速箱那样拖发动机的后腿,让企业这辆车要么跑不快、要么油耗高。

同时,风险控制也需要成本,而且同样需要控制。因此在许多情形下不是没有解决方案而是要在安全与成本、效率之间平衡,既要提高确定性、安全性,又要尽最大可能提高效率、分散风险。因而在设计时还要通过减少管理层级、减少重复劳动、标准化等方式,抵消增加管理措施而带来的工序增加和效率降低。

而且,没有企业会所有工作都雇佣专家完成,这不符合成本控制之道。而只通过培训也不可能使企业员工个个都成为律师,因此要将风险控制从笼统的定性要求转化为人人都能看懂的管理性甚至技术性规范,包括为之设计出配套的表单、流程,才能既保证有效的落地执行又兼顾安全与效率的平衡。

远远超出了传统的律师工作范围?但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帮助企业,也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的能力和作用。


设计的实用性,取决于你对问题的挖掘有多深。

流程原理可以用于分析制度缺陷,也可以用来直观地表述制度及过程。

四、制度设计的输出是什么?

法律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只是对法律风险状况的诊断,解决风险是什么、问题是什么的问题。而最有直接价值和技术含量的是解决方案体系,这是明白了需求和资源、理想与现实、目标与方法、成本与收益后,调配资源、平衡责权并将解决方案嵌入到原有的制度、流程、文本体系的结果,目的是让没有法律背景的人通过执行相关的制度、流程和使用文本便能使企业规避大多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不过更多的时候不是嵌入,而是由于原体系问题不少,不得不再造。

在这一终极输出中,法律解决方案只是原料,更考验的是管理知识和思维能力、表述功底。用法律人的批判性思维去审视,没有问题的制度、流程、文本很少遇到,而梳理体系问题、体例问题、管理层级问题、部门分工问题、业务流程问题、表单内容等问题其实比制作标准合同文本体系还累。因为你要调整的是多工种的一系列行为,而且要使解决方案可识别、可操作、可考量。同样是立规矩,高技术含量的简便、经济、实用才算本事。

法律or管理?二者在法律风险管理方案设计中确实“难舍难分”,也比诉讼更烧脑,但如果你领悟到法律与制度的目标都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建立起所需要的秩序、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就能明白为什么要将解决方案转化、落地成外行人看得懂、做得到的程度,以及为什么要将体系优化到更便于理解、更易于管理、更利于执行。能够做到这一点,律师便已不只会冲锋陷阵或保驾护航,而是成了运筹帷幄并与企业共同成长的管理型律师。


企业的学费不能白付,需要充分用于分析管理缺陷所在——法律问题or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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