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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何以“骗子承包,厨子施工”?

[发布日期:2011-10-31] [字体: ]
        铁路何以“骗子承包,厨子施工”?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邓海建

 

吉林省白山市的靖宇县和抚松县境内一段总价值23亿元铁路工程,被指违规分包给一家“冒牌”公司和做过厨师、“完全不懂建桥”的包工头。本应浇筑混凝土的桥墩,在工程监理的眼皮底下,被偷工减料投入大量石块,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23亿的国家工程,竟然分包给了“皮包公司”,让做过厨师的包工头“烹饪”这段铁路——此般荒唐离奇,可谓现世版的“拍案惊奇”,也难怪施工人员直言,“将来这趟火车通了,我可不敢坐”。无法设想,一旦这样的“豆腐渣铁路”真的投入运营,会给乘客的生命安全带来怎样的风险。

道理并不复杂:按照合同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显然,此段铁路在层层转包中早已面目全非:混凝土桥墩被大石块“李代桃僵”,没有扔破旧棉絮什么的已算“万幸”。

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的说法是:“由于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资质审查时把关不严,导致江西昌厦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在无隧道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隧道施工任务。”真相究竟如何?一是相关项目部的负责人说,“负责资质审查的是公司的成本管理部,证件全了就行了”;二是中铁九局三公司的某负责人则不经意透露了个中原委,“江西昌厦是沈阳铁路局的一个高层领导介绍进来的,你说我们怎么审查”。懒于审查是假,无法审查是真。

严肃的铁路建设资金轻易就掉入骗子的荷包,这已经不仅仅是监管问题那么简单:数十亿的国家大型工程,监管与监理去了哪里?发生如此重大的责任事故,“程序合法”中的哪些部门该为之担责?依着如此草菅人命的“人祸铁路”顺藤摸瓜,又能揭示出背后多少黑色、灰色的利益输送链条?此般“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修路大法,果真“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抑或是某些领域早就司空见惯的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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